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校。学生毕业时颁发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自成立以来,多次被评为省市级“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5年被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联合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2008年被评为“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学院座落于著名避暑胜地北戴河,占地708亩,建筑面积近2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大专生9514人。
学院设有信息工程系、经济系、机电工程系、旅游系、管理工程系、商贸系、外语系、艺术系、基础部、体育部、思政部、计算机中心、培训中心、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等教学部门;开设报关与国际货运、数控技术、声乐表演等42个专业,其中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与审计、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等5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工程造价、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为国家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659人,其中专职教师490人,正高级职称55人、副高级职称16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74人;校外兼职教师230人。
学院的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国家数控技术实训基地、现代物流实训中心、报关与国际货运、计算机网络、DMG项目合作培训室、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实训室、金融证券实训室、中式客房实训室、ERP沙盘实训室、语言实验室、舞蹈厅等校内实训基地76个,其中“数控技术实训基地”和“现代物流实训中心”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旅游管理实训基地”为河北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院始终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视为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在省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341个。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下设维修电工操作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室内装修设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网络课件制作师、广告设计师、家具设计师、速录员、动画绘制员等24个职业技能鉴定站。图书馆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各类藏书100万册。
学院十分重视就业与创业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学院成立了就业与创业工作委员会,各系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学院在办好普通专科教育的同时,还开拓性地走出了一条多渠道、多规格、多形式的办学道路。学生在校期间可同时参加自考本科的学习,也可在毕业前参加河北省专接本考试,进入相应本科院校深造两年,攻读学士学位。同时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蒂芬大学、台湾万能科技大学、加拿大德亨学院、韩国亚洲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香港公开大学、俄罗斯东西伯利亚经济与法律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我院学生海外留学深造制定专门对接计划和优惠措施,我院学生在完成专科课程的学习后可赴上述海外知名高校攻读本科或研究生。
2015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3120人。
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5、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6、除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和涉外旅游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7、学院对舞蹈表演、酒店管理、涉外旅游、旅游管理和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8、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且参加所在省市区专业联考,无联考的我院承认各高校单独测试成绩。对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9、按大类招生安排如下:财务管理、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和会计与审计按财务会计类招生;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管理和物联网应用技术按计算机类招生;工商企业管理和连锁经营管理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导游、酒店管理按旅游管理类招生;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和模具设计与制造按机械设计制造类招生;机电一体化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按自动化类招生;艺术设计和装饰艺术设计按艺术设计类招生。新生入学后自主选择专业。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学费
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人年。
2、住宿费
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其中7号公寓800元/人年);八人间600元/人年。
3、奖学金与助学金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率达25%。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4、毕业证书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在录取查询系统确认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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