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征兵:本科毕业生服役两年可拿近17万元

从河北省2016年度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征兵工作全面展开。应征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按照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确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以2016年毕业的四年本科大学生为例,服役2年,可以拿到169176元。…

    8月1日上午,记者从河北省2016年度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征兵工作全面展开。

    应征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按照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确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以2016年毕业的四年本科大学生为例,服役2年,可以拿到1691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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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征集年龄上,男青年为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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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服现役期间,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高校在校生服现役期间,可以参加士官选晋、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提干)和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按照《2016年河北省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有关政策规定》,高校新生或在校生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和毕业后优先推荐接收入伍;高职(专科)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河北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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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10%

    按照规定,每年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竞聘国有企业职位,省国有企业每年按照新聘用职工总数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每年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各地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符合当年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面试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全省总名额的20%;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参加其他非单独招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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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毕业大学生服役2年,可拿到169176元

    按照规定,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按照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确定。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为: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

    以2016年毕业的四年本科大学生为例,服役2年,可以拿到169176元。

    服役期间,按照第一年每月750元、第二年每月85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共计19200元;服役期间,享受每人每天最低18元的生活待遇,共计13140元;退役后,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退伍费,共计11000元;退役后,按照每人每年420元的标准发放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一次性发放退役养老保险16520元,共计17360元。

    服役期间,大学生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两年共计54000元;退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共计22476元;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和博士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4年制本科共计32000元。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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