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对口专业机械类、电子电工类、旅游类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安排
(1)机械类:3月18日上午开始,分组测试专业技能;3月20日上午,测试专业理论。
(2)电子电工类:3月20日下午,测试专业理论;3月21日全天,分组测试专业技能。
(3)旅游类:3月18日上午开始,分组测试专业技能;3月20日下午,测试专业理论。
(4)准考证打印:考生于3月11日以后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的“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机械类、电子电工类、旅游类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3.联系电话
(1)机械类、电子电工类:0311-80787908。
(2)旅游类:0311-80786104。
(3)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311-80786666。
4.成绩查询: 2021年4月7日后,考生通过“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专业测试”(http://zsjyc.hebtu.edu.cn/zsw/a/zycs/)栏目查询专业测试成绩;如有异议,可按成绩查询页面说明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
5.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自备工具
(1)机械类专业:着工装、工帽、工作鞋,并自备工量刃具(见附表)。
(2)电子电工类专业:万用表、电烙铁及常用焊接组装工具、电工工具各一套;穿工作服和绝缘鞋。
(3)旅游类专业:着工装(不带学校标志)和平底鞋。
附表:机械类考生自备工量刃具
钳工
名 称 | 规 格 | 精 度 |
游标卡尺 | 0~150 | 0.02 |
千分尺 | 0~25 | 0.01 |
千分尺 | 25~50 | 0.01 |
千分尺 | 50~75 | 0.01 |
万能角度尺 | 0~320° | 2′ |
宽座直角尺 | 100×63 | 1级 |
刀口尺 | 75 | 1级 |
半径规 | R7~14.5 | |
平板锉 | 10″ | 粗 |
平板锉 | 8″ | 中、细 |
半圆锉 | 6″ | 粗、中 |
清根锉(清理≥45°角度根部) | 8″ | 中 |
手锯 | 300mm | |
软钳口 | 175mm |
车工
名 称 | 规 格 | 精 度 |
游标卡尺 | 0~150 | 0.02 |
千分尺 | 0~25 | 0.01 |
千分尺 | 25~50 | 0.01 |
万能角度尺 | 0~320° | 2′ |
游标深度尺 | 0~150 | 0.02 |
螺纹环规 | M36×1.5 M30×1.5 |
6g 6g |
半径规 | R7~14.5 | |
95°外圆车刀 | ||
45°外圆车刀 | ||
60°外螺纹车刀 | ||
小圆头车刀 | ||
切槽刀 | 刀头宽<5 | |
垫刀片 |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承办高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参加专业理论考试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尺子等文具。
2.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不要佩戴金属饰品,按要求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不允许穿校服或有所在学校标识的服装,不得佩戴校徽。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3.考生按公布的时间及方式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在承办高校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承办高校认真复核后将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
4.于2021年高考报名期间申请合理便利,经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需在对口专业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承办高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高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高校答复为准。
5.疫情防控须知。考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遵守各考点院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要求在各承办高校网站进行公布,考生要及时登录查看并严格遵守,以免影响考试。
6.有关专业考试的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承办高校联系。
河北对口更多信息请关注河北大专网(www.hebdz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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