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100名

河北省教育厅就2020年开展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培养100名高水平幼儿园教师。…

    河北省教育厅就2020年开展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培养100名高水平幼儿园教师。

    通知指出,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通过公费教育形式,培养100名适应河北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培养院校为河北师范大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

    招生对象为具有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和学籍(户籍和学籍须一致)的2020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培养院校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统一安排做好录取工作。学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县政府签订协议。公费培养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专科,学制5年。

    通知要求,幼儿园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河北省教育厅会同河北省人社厅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后,由相关设区市及签约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6年以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在核定的空缺编制内提出岗位需求计划,并到就业年度预留出空缺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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