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五类和高职单招对口旅游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27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9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合牵头组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五类[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公安与司法(公安专业除外)等所涉及专业]及对口旅游类联考单招工作。为确保联考单招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联考单招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生源质量。根据考试五类与对口旅游类所含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整体素质的评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河北省2019年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联考单招工作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组织录取等工作,联考成绩供相应考试类所有招生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具体事务性问题由组长联席会研究决定。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相关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录取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
2.命题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综合知识考试试题的命制。
3.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考场的安排。
4.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试卷批阅,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录入、核对。
5.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各项数据下载和报送等工作。
6.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录取组织协调及相关问题处理等工作。
7.财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8.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联考单招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10.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并全程录像;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各分考点必须根据此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职能小组,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人。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身体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以各招生院校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简章为准。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及缴费时间: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选择考试类:今年高职单招计划分列为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选择考试五类进行报名考试,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选的专业类参加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五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注意:考生一旦选定考试类,不再更改。
(三)报考办法及缴费方式: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五类或对口旅游类进行报考,根据系统提示向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缴纳报考费。
(四)缴费金额:按照150元/人标准缴纳报考费用(含免试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考试资格。
(五)准考证的发放: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25至3月29日登录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hdvtc.com)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考试内容主要依据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职业技能考试题库。
3.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采取填涂答题卡形式,考生需自带2B铅笔。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3月30日 | 上午(8:30-11: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 使用对口旅游类专业考试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
上午 (11:10-12:00) | 专业基础考试(笔试) | 使用对口旅游类专业考试成绩和地理科目学考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 |
下午(14:30-17:00) | 文化素质考试(笔试) | 使用学考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
备注:准考证打印成功的考生建议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考证等有效证件及考试用品到达考点,熟悉环境。
2.考试地点
根据生源情况,全省拟设置三个考点:
(1)第一考点设在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秦皇岛、唐山、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地区的生源考生,地址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90号。
(2)第二考点设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面向石家庄、辛集、定州、华北油田、沧州地区的生源考生,地址为: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3)第三考点设在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邯郸校区),面向邢台、邯郸、衡水地区的生源考生,地址为:邯郸市中华北大街515号。
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对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可在3月18日至3月20日期间向联考办公室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含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45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科一张卷,每科150分,共计300分。
①报考考试五类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折算,学考成绩由省教育厅中考中心提供。对应分值为: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
学考成绩全的考生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项);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
②报考对口旅游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为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450分。专业基础考试内容主要为地理学科知识,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含专业常识、政治、法律常识、历史、艺术、体育、自然、军事等满分350分。
①报考考试五类的考生如有地理科目学考成绩,直接使用该科目学考成绩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中专业基础考试成绩,对应分值为:A-90分、B-80分、C-70分、D-60分;没有地理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基础考试。
报考考试五类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中职业适应性测试,如不参加成绩为零。
②报考对口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如有2019年河北省对口旅游类专业考试成绩,可选择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考生须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具体折算办法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对口旅游类专业考试成绩×450÷390;也可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没有对口旅游类专业成绩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4.同分情况处理
报考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专业的考生首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语文成绩相同时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数学成绩仍相同时则根据专业基础考试成绩进行排序;若再相同时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次按政治、历史、法律常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5.缺考处理
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零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6.违规处理
牵头院校负责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作弊考生进行处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加盖本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三)阅卷
1.阅卷组成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阅卷组,实行责任制。
2.阅卷方式:采取封闭式,在纪检监督下,使用读卡器方式阅卷。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4月4日考生可登录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qhdvtc.com)、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jjgxy.com.cn)、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helc.edu.cn)查询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4月8日8时-17时向联考办公室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复核结果将于4月9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考生进行答复。
六、志愿填报
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考试类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该考试类所包含的院校及专业志愿。
高职单招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本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我省政策规定和各单招院校招生简章内容报考。免试考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七、录取
高职单招按考试类分类录取,根据排序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投档,各单招院校按照本校单招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完成录取及备案工作。
4月20日9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4日16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对不符合相关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上报录取结果的高职单招院校负责。
八、免试资格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免试录取资格: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根据报考院校要求于3月20日前持相关证件向报考院校(只能向一所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资格审查公示备案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阅卷
阅卷人员不得将答卷、阅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阅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阅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联考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联峰北路90号
邮政编码:066100
咨询电话:0335-5926819、5926930
传 真:0335-4187008
网 址:www.qhdvtc.com
邮 箱:4187008@163.com
举报电话:0335-5926911、5926967
十二、其他考点联系方式
1、第二考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邮 编: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207、87115208、87115522、87115533
网 址:www.helc.edu.cn
QQ在线咨询:1240877778、1240811888
2、第三考点: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515号
邮政编码:056004
咨询电话:0310-3178382、317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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