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发〔2019〕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20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4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以组织联考单招工作为契机,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等考试招生模式;
(二)坚持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三)在考试组织上,尊重选材规律,突出对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的科学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潜质好的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报考缴费、命题、组考和录取等组织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牵头负责,相关院校共同参与实施,考试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招院校录取使用。
(一)成立“考试八类单独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统筹指导全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考试工作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排查信息、宣传报道、督导检查和后勤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学院领导小组单招考试期间的防控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与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接,负责全院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排查信息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信息的归纳、整理,负责向学院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和有关情况报告;
3.宣传报道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密切关注研判舆情,图书网络中心负责校内平台技术协助,发挥OA平台作用,党政办公室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渠道严控思想稳定工作和舆论导向;
4.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单位单招考试期间疫情全面排查,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后勤保障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资金和人力资源保障,负责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考区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各级防控部门开展流调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和各种隔离、消毒等措施。
(二)成立“考试八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牵头院校和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构成,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本类单独考试的各项工作。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构成及各工作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协调室、纪检监察室、考务室、命题室、阅卷室、数据室、录取室、后勤保障室”等组成。其中协调组、纪检监察组、录取组由相关院校联合组成,命题组、阅卷组由相关院校联合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室。主要职责:负责本类单招考试有关院校及各组所有工作的研究、协调、督导等工作;
2.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依据政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考务室。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监考人员的确定与培训及各类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4.命题室。主要职责: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考试内容、时长、测试方式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等所有内容;
5.阅卷室。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等试卷的评阅工作;
6.数据室。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录入、统计、复核以及各小类考试数据整理和报送等工作;
7.录取室。主要职责:由牵头院校和相关招生院校组成,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实行投档,审核各院校提交的录取结果,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8.后勤保障室。主要职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审核与支出考务费用,保障考试期间的物资供给,确保试卷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等。根据2021年疫情发展情况,严格按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与之相关的保障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相关疾病的,学校可依据《意见》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四、报考类别、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
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同时在缴费页面选择细分类。考试类别(含各细分类)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选择考试八类的细分类分别为:H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U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V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
考试八类的细分类按照独立的“考试类别”对待,考生不得跨考试类(含考试八类各细分类)报考、参加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考生必须提前明确拟报考的专业,认真核对其所属的“考试细分类”,参加对应细分类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考试细分类及对应招生专业参见《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细分类对照表》(附件1)。
(二)网上缴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考,选择完考试类别后,跳转到缴费页面,依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试细分类,根据显示金额足额缴纳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参加了当年全省艺术统考的考生需慎重勾选是否使用艺术统考成绩折算。艺术统考成绩类型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在的单招考试八类考试细分类要求一致方能使用。参加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音乐类”单招考试,参加省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舞蹈及表演类”单招考试,参加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美术设计类”单招考试。成绩类型不一致的勾选、未勾选是否使用省级艺术统考成绩折算和报考“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的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成绩计零分。
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执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完成后,无法修改考试细分类。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10日17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单招平台”下载准考证。考生须核对考试相关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显示信息与考生情况不一致或有误,及时联系组考院校咨询后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成员和形式:由使用联考成绩的有关院校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入闱封闭命题的形式。命题组同时命制多套试题,由纪检组随机抽取确定最终试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考试内容主要依据《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考点一: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考点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3.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①请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出考点、考场时均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识别验证时需摘下口罩主动配合外,在考点内时段须全程佩戴口罩。
②按有关要求,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人考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考前3日内“河北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须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坚持考前14天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见附件2、附件3)。
本人考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考前3日内“河北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以上材料要求考生在每场次考试时交给监考人员一份,请考生提前将相关身体健康证明材料准备充足。
③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应提前向考点如实报告,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请于2021年4月3日17:00前拨打电话0311-86665001进行个人信息情况电话登记。
④考试当日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考生通过检测通道进入考点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入场安检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考试全过程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和防疫组织安排。
⑤考生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⑥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3)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单招平台”发布的信息,及时掌握测试信息,充分做好应试准备。
4.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中语文、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替代。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在报考阶段在报名系统中作出明确选择,未做选择的默认为参加考试,将安排考场。学考等级折合成绩如下: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E-50分。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满分4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历史”,满分100分。具有“历史”科目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使用该科目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没有“历史”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基础考试,如未参加,则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成绩为零。学考等级折合成绩如下:A-90分,B-75分,C-60分,D-45分,E-30分。
省艺术统考成绩折算方法:音乐类、舞蹈类(满分200分)统考成绩×1.75,美术类(满分300分)统考成绩×1.17。没有或不选择使用或有2021年“艺术统考成绩”但与细分类专业要求不一致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如下:
H艺术-音乐类:音乐素质(听音模唱、节奏测试),满分100分;演唱(演奏)音乐作品一首(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及伴奏自备),满分250分;
U艺术-舞蹈及表演类:专业素质(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表演剧目一部(采用单独表演形式,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带表演道具、伴奏等),满分250分;
V艺术-美术设计类:色彩,满分200分;素描,满分150分。考生须自带画具:彩笔(彩铅、水彩笔、油画棒、马克笔等任选其一)、素描铅笔、橡皮等。因不带画具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该科目成绩计零分;
W文化服务类:笔试。文化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文化基本能力,满分250分。
(3)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三)评卷
2021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完成所有考试评卷工作。评卷组成员由联合组考院校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根据科学制定的评判标准封闭评卷,确保评阅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2021年4月15日9时,考生登录“单招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5日17时前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受理当日给予答复和最终裁定,联系电话0311-86056022。
(五)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申请
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在2021年3月25日至3月30日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学院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内容。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点击“志愿填报”按钮,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含考试八类各细分类)填报。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
二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14时至23日12时。
七、录取与备案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通过单招平台进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成绩。按照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对进档考生进行录取,并负责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查询录取情况。
一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开始时间:2021年4月22日14时。
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开始时间:2021年4月25日9时。
各单招院校应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并向招生院校申请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于4月10日前将拟确定免试录取的考生相关信息上传至单招平台。
九、其他工作及要求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牵头组考院校将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全程纪检监察参与,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组考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作弊考生进行处理,并随考试成绩库一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电话:0311-86665001、0311-86056022
学院网址:www.hebart.com QQ:2869308304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附件1:
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专业及考试细分类对照表
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根据不同专业考试内容和方式不同又分为“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四个考试细类。
不同考试细类在招生计划投放、职业技能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按照四个“考试类别”对待。考生必须明确拟报考专业,认真核对其所属的考试小类,参加对应的小类考试并填报志愿。考生选定的报考专业、参加的细类考试和填报的志愿必须一致。各考试细类涵盖的专业如下:
H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
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音乐传播。
U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
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舞蹈编导、戏曲导演、民族表演艺术。
V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
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民居装饰、民族传统技艺。
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
少数民族古籍修复、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考古探掘技术、文物博物馆服务与管理、图书档案管理。
附件【附件2: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在校生).doc】
附件【附件3: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非校生(含社会考生)).doc】
河北单招更多信息请查询河北单招网(www.hebdzw.com)。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发〔2019〕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20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4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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